现在农村用地难不难,最有发言权的是乡村干部和普通农民。
我们不回避问题,结论其实就一个字:难!
难到什么程度?一些农民别说盖房搞产业,如今连种地也不知道该怎么种了。
先说几个真事儿,就当故事吧。
有个村干部,在农村是个能人,想办一个加油站,几年前就选了地块,是离村庄不远公路边的一块未利用地,加油站所需的其他手续都跑办下来了,但由于选址不符合土地规划,这种小项目也没法搞规划衔接,他是一个守法意识比较强的人,没敢未批先建,只希望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能把这块地纳入规划,依法依规办理用地手续。这一等,就是几年,一直到现在,他还在老老实实等着。当然,也有胆大的,但被卫片发现后,拆了!
有一个工业重镇,前年一场大雪,镇里不少厂房的房顶被大雪压塌了,只能翻修房顶,卫片拍下来,所占土地大部分是耕地,也就是说此前这些厂房一直没有取得合法用地手续。按照2021年出台的《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则》(点击查看)最新规定,1987年1月1日《土地管理法》实施后,在未经审批或无合法权源的建设用地上进行翻新、翻建、新建行为,属于新增非农建设违法用地。也就是对违法用地要倒查35年。这种情形,一般得拆!(推荐阅读:倒查35年?多年形成的违法用地,如何认定和处理)耕地“进出平衡”政策出台后,各级自然资源部门收到农民甚至地方政府领导的咨询问题,不少是在问:地里种这个行不行?种那个行不行?自然资源部门的人,真的不是农业专家、林业专家,有的真说不清,没法解释。(推荐阅读:严格控制“非粮化”,农民怎么种地?政府怎么用地管地?)当然,还有不少其他具体问题。比如,都是鸽子,养肉鸽属于设施农业用地,养信鸽就属于体育项目,要办建设用地手续?有点复杂。想起一句话:橘生淮南则为橘,橘生淮北则为枳。
脱贫攻坚,产业先行,同样,乡村振兴,也得产业先行,无论一三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,还是乡村文旅项目等,就是盖个猪圈,都得落地吧,怎么落地呢?规划问题。2021年1月28日,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业农村部印发的《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》(点击查看)提出: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,因地制宜合理安排建设用地规模、结构和布局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、基础设施,有效保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需要。在村庄建设边界外,具备必要的基础设施条件、使用规划预留建设用地指标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,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、严守生态保护红线、不破坏历史风貌和影响自然环境安全的前提下,可暂不做规划调整。各省也都有具体要求。比如河北提出: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安排不少于10%的建设用地指标,在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中预留不超过5%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。但这些来自国家和省级的要求能真正落地落实吗?
对一个县(市、区)来说,做为约束性指标的规划规模,无论是过去,还是现在,各地都是觉得“不够用”。“三区三线”划定以后,下一步就是从上而上下达规划规模指标,作为地方政府,首先考虑的肯定是优先保障城镇和开发区(园区)用地规模,不是不想多给农村多分点规划规模,蛋糕就那么大,谁切也难。(推荐阅读:什么是“三区三线”?)耕地问题。保护耕地是大事儿,事关国家粮食安全。耕地保有量也是重要的约束性指标,而且列入各级政府地方重要考核,只能多不能少。对农村来说,该划的、不该划的,80%以上的耕地都划成永久基本农田了,有的地方出了村就是永久基本农田,有的地方永久基本农田都上了山、下了河。永久基本农田是高压线,除了国家规定的重大项目等,对农村来说,除了搞种植业,其他的想都别想。一般耕地,原来还能种个树、修个路,搞个养殖,现在又新提出个耕地“进出平衡”,地就那么多,去哪落实“进出平衡”?(推荐阅读:园地变耕地,会成为落实“进出平衡”的主要途径吗?)入市问题。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,对农村来说是个利好的政策,新的《土地管理法》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都有明确规定。但由于在操作层面的制度设计仍然不成熟,未达成共识,2022年9月6日,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提出,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,试点先行,暂不全面推开。也就是说,这条路暂时还没开通。盘活问题。《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》(点击查看)提出,可依据国土空间规划,以乡镇或村为单位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,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,腾挪空间用于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。农村有一些存量建设用地,但不少都没有合法用地手续,虽然搞了多年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,对补办用地手续,也有一些特殊政策,但有的地方不作为,并没有用足用好这些政策,至今还是违法用地,如何盘活?现在所说的盘活,主要是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搞的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。实际上,一些比较成功的案例,主要就是引进工商资本,到村里搞点民宿加文旅而已,个别地方还盖别墅,搞成了小产权房。(推荐阅读:农业农村部门主攻闲置宅基地/很“积极”,但“稳妥”呢?)
发现问题、提出问题不难,关键是不要回避问题,要切实研究解决问题。目前各地在解决农村用地难题方面,比较给力的是广东,针对用地政策调整变化快、多而散乱问题,2022年11月3日,出了个《广东省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引》(点击查看),最起码把目前给的政策说清了、说全了。但其他省呢?
提几条建议吧。
要真重视。乡村振兴战略是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10月18日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战略,此后出台了一系列涉及乡村振兴的重要文件,2021年4月29日,还颁布《乡村振兴促进法》(点击查看)。近日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发布《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》(点击查看),要求构建职责清晰、各负其责、合力推进的乡村振兴责任体系,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,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。过去,农村用地难题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,这是事实,不要回避,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没有真重视。那么以后呢?如果还是停留在口头上和文件上,不抓落地落实,几年以后,难题还是难题,问题还是问题。
要抓统筹。既要......又要.....其实就是统筹问题,比如对各级自然资源部门来说,就是既要保护资源,又要保障发展。对各级地方政府来说,不能总是强调优先保障重点项目、城镇和开发区(园区)用地,一个“优先”,就把农村用地“冷落”了,实际上就是没考虑统筹问题。做到统筹,其实也很难,实际工作中,经常出现的就是或左或右。但再难,也要统筹考虑解决农村用地难题。
要接地气。现在说谁是“专家”,一般是骂人的,网上流行一句话:建议专家不要建议,当然个别真正的专家除外。“专家”名声不好,主要就是脱离实际,脱离群众,经常胡说八道。涉及农村的土地政策,最好是放下架子,多问问基层干部,多问问普通农民,智慧也来自民间,而不都是博士和海归。一个重要政策,没有经过充分调研,没有充分征求基层干部和农民的意见,坐在办公室搞创新,就会整出个让基层很难受、很难办的政策,比如目前基层反映比较强烈的耕地“进出平衡”政策,对农村养殖业和特色种植业影响尤其大,建议重新评估和调整完善。出个法律条款也是这样,比如,农村村民违法占用耕地建住宅,到底归那个部门管呢? 三年了,谁也说不清。